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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首页 > 部门专题>市住房公积金专栏>业务指南>公积金提取
  • 2024
  • 05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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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提取

2024

事项名称: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提取

事项定义:

缴存人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,符合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要求的,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。

服务对象:缴存人

受理条件:

1.缴存人符合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条件;

2.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需在建过程中;

3.缴存人不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;

4.若为他人提供担保,所担保的借款人需贷款满一年,正常缴存且近两年内还款逾期连续3次或累计6次以下。

办理渠道:窗口办理

申请材料:

1.缴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;

2.本人名下I类银行储蓄卡;

3.提供的提取手续是配偶姓名的,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;

4.根据建修自住住房情形提供相应资料:

(1)城镇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的(在建中申请),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、办事处(乡镇人民政府)、社区(村委会)审核意见、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;

(2)农村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的(在建中申请),提供建房人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建设用地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、《农村宅基地和自建房基本信息采集表》、《农村宅基地和自建房审批表》、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;

(3)大修自住住房的(在建中申请),提供房屋权属证明(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审批表)、主管部门(乡镇人民政府、办事处)允许大修的证明、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。

办结时限:正常手续,实时办结,需要核实的,三个工作日。

咨询途径:市(区、县)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

市直管理部:0359-2059100

盐湖管理部:0359-5790800

永济管理部:0359-8029260

河津管理部:0359-5280923

闻喜管理部:0359-7021258

稷山管理部:0359-5528775

新绛管理部:0359-7561023

临猗管理部:0359-2331958

万荣管理部:0359-4529511

垣曲管理部:0359-6020528

绛县管理部:0359-2387009

夏县管理部:0359-2798269

芮城管理部:0359-3026004

平陆管理部:0359-8722150